2020年春節,一場突如其來的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從武漢蔓延全國,因疫情防控的需要,很多行業陷入延遲開工、業務推遲等暫停狀態。特別是占有國家GDP三分之一的建設工程行業(基建、房地產、施工、咨詢)也深受影響,面對疫情,《建設行業抗疫連線》欄目連線建設行業各領域專家、學者、企業家系統梳理解讀建設工程行業應對疫情舉措、重振行業發展的信心。
本期連線清華大學建設管理系教授、清華大學PPP研究中心首席專家王守清先生,針對疫情下的PPP及專項債等問題向其請教。在2020年初,在您的公開微文中您開始提到PPP項目的“政府介入權”,在武漢封城的當天,您發微文提到武漢疫情已經具備了任何PPP項目政府行使“介入權”的觸發條件,針對PPP項目的“政府介入權”,國內其他專家學者鮮有提及,針對這個PPP項目的“政府介入權”向您請教一下。因為PPP項目是向社會公眾提供公共產品、公共服務。如果碰到了一些特殊的情況比如說疫情,如果社會資本不能繼續履行或者履行不好,那么政府就可以行使介入權。一般在一個國家的法律里如果寫那比較簡單或者如果法律里頭沒有相應的東西,那就必須在合同里面約定,如果合同里頭沒有約定,這個可能就會有一點點麻煩。政府介入權就是在投資者沒法進行履行的 PPP項目中所提供的產品和服務,政府可以完全或者部分接管。因為我在連線您之前,我上財政部的PPP的網站上去看了一下,我看了幾個合同是沒有寫介入權字樣。如果合同里沒有約定的情況下,而社會資本方又無法在現階段再次投入這個項目或者行使在這個項目中的合同職責,政府是可以直接介入的嗎?對,這是可以直接介入的,但是介入了以后,并不是說社會資本就沒有配合和參與的職責了,他還必須繼續。那么由此造成了損失就看介入的原因是什么。如果是社會資本有違約的情況,社會資本可能承擔后果。如果沒有違約,完全是為了不可抗力,這個就一般來說政府會給補償,注意不是賠償是補償。具體的話就應該是坐下來協商。像現在很多地方啟動了一級響應,然后很多項目也無法進行復工的情況下,而且 PPP項目又非常急需的去使用,是不是政府就可以行使政府介入權了。因為這一次這個疫情按照我們國家發布的這個文件,它已經定義為不可抗力了。所以如果這時候政府行使介入權,那就是按照不可抗力去處理,按這種方式去分擔成本。但是一般來說不會對社會資本去問責。如果社會資本還是有能力繼續履行合同的話,政府就不需要行使介入權了是吧?沒錯,行使介入權就是屬于公共服務中斷才需要。沒有中斷,那就必須由社會資本來進行。而且即使政府介入了以后,他也不是說完全介入。我剛才提過也不是全過程介入,它是一個臨時性的措施。比如說一周或者是一個月兩個月,都是可以商量的。在您去年底的公開文章《中國PPP2019年回顧與2020年展望中》中提到2020看中國PPP風向標的第一條就說到“專項債與PPP共促基建投資”,疫情下2月11日,財政部提前下達新增專項債配額2900億,加此19年底提前下達的2020新增專項債配額1萬億,共計1.29萬億。昨日(16日),財政部長發文要求《積極的財政政策要大力提質增效》中提到“用好地方政府專項債券,堅持“資金跟著項目走”,在項目上儲備一批、發行一批、建設一批、接續一批,盡快擴大有效投資,形成對經濟的有效拉動?!?針對提前下達的新增專項債配額和高質量用好專項債和“專項債與PPP共促基建投資”,王教授,您對此怎么看?? ? ? 按照財政部的要求增發的專項債,要求項目做資金平衡。所以按照這個要求來說,如果PPP項目的現金流好,比如說像使用者收費或者,如果不能向使用者收費,地方政府的財政能夠支付和補貼,那么這種項目它的專項債還是對于PPP項目有利的。一個是解決了政府沒有錢做資本金的問題,還有因為有了資本金那就提升了這個項目的信心、社會資本的信心和金融機構的信心,這是有利的。我們國家因為真正迫切需要的是,在很多的地方整個財政都不是特別好,因為他沒有錢。如果這個項目本身不能向社會公眾收費,然后政府又沒有其他的資源比如說土地這些平臺能夠彌補,完全靠政府的財政支付和補貼這一類的PPP項目,其實專項債能夠在加強政府的資本金的注入方面起到作用。如果項目去財務測算上還是不行的話,社會資本還是不敢進去,金融機構也不會放貸。簡單的說肯定是有好處,但是不要期望過高。而且據我所知好像到目前為止,還沒有PPP專項債真正用于PPP項目的落地。財政部提前下達了1.29萬億的新增專項債,是不是也是對經濟的一個極大的促進?這是肯定的,解決一下地方政府沒有錢的問題,它不僅僅是和地域相關。因為如果政府有專項債了,它利息又低,他們可以很快的那么用傳統模式就開始上這個項目。而如果走PPP的話,你即使用了專項債,要做兩評一案,而那些的PPP的流程還是要走的。所以結論還是剛才兩句話,肯定是對基礎設施建設有利、對經濟發展的有利,對PPP也有利,但是要看具體這個地方的將來,有能夠償還專項債的財政能力。今天早晨看到一個信息,就是財政部PPP綜合信息平臺出了一個升級版,財政部在前幾天也發文對 PPP入庫,加快了審批速度以及儲備庫里邊的項目的高效率利用,您對財政部頻頻的在PPP方面的動作,是在表達一些什么意思呢?我覺得兩個方面,一個是咱們的經濟發展沒有預期的好,所以通過這些積極的財政政策能支持一下經濟的發展。第二個是專門針對于PPP,因為PPP在基層和社會資本各方的反應需要走的流程太長,所以嚴格按照目前國內的手續走,最快也得5個月。如果再加上大家現在對PPP又有些擔心,然后各方面可能時間更長,這顯然是不利的,所以要縮短周期。而那個平臺的升級,使得過去平臺里頭很多的信息大大都擴充了,參與填寫和查閱的這些人已經由過去的政府來填,現在已經擴展到項目的干系人,包括投資者、金融機構,還有很多的新功能的增加。這些都是為了加快和支持PPP項目的流程,有利于PPP的規范發展。原來平臺里上傳的大量是pdf文件,現在應該將一些數據更加的細化,并且直接展示出來了。對,而且還有一個填寫和反饋的動態的時間,不能說為了兩評一案填了,然后過去的一年兩年三年都沒有動態,這是要解決的問題。如果過了期沒有填,系統會自動提示,如果在過幾次沒有填,可能就會相應的問責。另外一個就是為了避免單方面的信息提供。另外一個就是項目的這些所有的參與方,包括金融機構也可以去查里面信息還有咨詢公司,你做的項目咨詢社會公眾去查的時候,可能一點就能夠進去是哪個咨詢公司在參與的這些項目。所以這些信息的更加的細致和公開透明,會倒逼各方更規范的去做。因為信息透明加快了,也能夠加快實施流程的進展,也避免違規和作假。中央力推PPP六年來,從運動式高潮到低谷到理性發展,PPP成為與施工總承包、工程總承包長期并存與互補的模式,您作為國內研究PPP模式的學者,您能給我們展望一下PPP的未來嗎?我一直都在講PPP只是基礎設施公共公用事業這些公共產品項目的交付模式的可選之一。它有一定的適用范圍,PPP不是天上掉餡餅,不能幫打天下。按照國際上做的比較好的國家,PPP只是占公共產品的10%~20%,我們國家我覺得會有一些特殊因為它還有央企、國企,這些在國外是認為不能算PPP的也在參與PPP。我們國家經濟的發展階段還是發展中國家。我們國家又比較大,在不同的發展區域比如說發達地區和落后地區,PPP的吸引力和應用的程度也會有所不同。對投資者特別是我們工程公司投資者,根據對PPP政策的理解、對國家相關政策的理解,然后去選擇不同的地區、不同的行業、不同的模式去投標承攬不同類型的項目,這是大概將來的發展。現在和咱們很多PPP的同行交流,最近出來一個新的詞叫做基建的金融化。新的項目用PPP方式做,這是一些增量項目,還有一些已經建完的存量項目把它進行金融化來解決地方的債務問題,您對基建金融化有什么看法?這肯定也是一個路徑之一。因為我前面說了很多的落后地方地方政府沒有錢他又要發展,所以可能只好忍痛把目前自己的國營企業運營的一些存量的基礎設施、公共產品的項目,如果效率不高,他們就可以執行TOT就是賣給社會資本。當然肯定要引進比他自己的國營企業效率高的社會資本,去提高效率。這樣對政府有好處,同時對社會資本也有好處。那么還有政府拿著這些錢就可以去投資新的基礎設施,這樣就有新增加的項目,那么也對社會資本來說又增加了項目。那么從整體來說又提供了經濟的發展的動力,然后對老百姓來說又提高生活水平。TOT其實做好了的確是很好的,它也屬于PPP。這些核心的核心還是看這個項目,那么社會資本接手以后,他有沒有能力把這個項目真正的做好可持續下去,然后相比原來的國營企業做的效率更高,那就是物有所值的概念。如果是從短期,也許政府可以放一點項目出來。但是從長遠來說,政府會覺得不劃算,他最后就不會這么做了。2020年是全面建設小康的收官之年,也是第一個100年發展目標的最后一年。通過這次疫情確實能夠發現我們,在一些領域還是存在一些短板的,您認為我從咱們建設管理的領域來反思?我們會有哪些反思和改進?我覺得從大的方面來說,就建設要分類,大的企業它必須往上游走。過去這6年來,應該是已經做得不錯了,就是通過投資增加了項目的來源。第二個是從長遠來說就一定要過渡到運營,從投資、規劃、設計與建設,然后到運營,并集成提高效率,同時就等于延長了建筑企業生命力和可持續發展,而且從發達國家建筑業的情況看,一個國家的基礎設施到了一定的程度,它必然的需求就會減少。所以對工程公司它的業務范圍要做出相應的改變。那么對于小企業來說,因為你沒有這種投資實力,可能更多的應該是跟著大企業去做分包。當然更多的可能還是去做運營方面的事情,特別是如果它運營的效率比央企、國企這些大型的效率更高的話,這是高的一些的。那么從小的方面,各個企業還是應用我們管理學一個最簡單的工具就是用swot去分析,然后看一看自己應該進行的什么樣的戰略,在具體領域它有不同類型的項目。還有從整個國家的基礎設施的話,這次疫情可能給我們另外一個反思,過去我們平時可能認為不那么重要的那些比如說公共服務方面、衛生醫療、養老。經過這一次,可能要真正的提到議事日程上來了。那么對于我們建筑企業的另外一個好處,這也是我們將來業務擴大和延長業務期、延長生產供應鏈的一個發展的方向,而不是僅僅給他建成,對于發達地區的基礎建設應該還是相當不錯了,可能最缺的還是運營和效率。落后地區當然是它基礎設施的短板也很大,那么服務運營肯定也還不夠。這次疫情確實給很多的中小企業的發展帶來了很大的影響,因為很多企業如果在沒有業務的情況下,沒有增量業務或沒有回款的情況下,確實很難維持兩三個月。因為現在不確定疫情到底什么時候結束,所以很多企業家實際上是沒有信心了,您給咱們建設領域的這些企業說幾句鼓勵的話。一個國家的經濟的發展,必然是依托于基礎設施公用事業,依托更大一點就是我們整個的建筑行業。不可能再像過去幾年那樣的業務那么多,但是從總量的需求來說,應該還是不會變。但是在短期這兩三個月是急劇的萎縮,這是比較麻煩的。其實我們可以回想一下,97年亞洲金融危機,還有2008年世界金融危機,你看那時候也是危機以后,對整個經濟的方案打擊很大,但是中央的政策就把將來要建那些高速公路都集中得提前在90年代末2000年初那時候已經修了。在金融危機的時候,中央的政策就把高鐵的建設,把將來十年二十年的活集中的做了。那時候總量是繼續上升,但是過后肯定會少。所以我們現在是少,但是將來的總量還是大,所以我覺得下半年以后應該還是會回升,所以現在首先是要活下來,同時準備好,不能死等,一旦項目疫情結束,項目開始了,項目就馬上能夠上馬,這才是更重要的。
清華大學建設管理系教授、博士生導師,清華大學PPP研究中心首席專家,清華大學國際工程項目管理研究院副院長,清華大學恒隆房地產研究中心PPP研究室主任,兼全國項目管理領域工程碩士教育協作組(161所大學)組長,中國“基礎設施和公用事業特許經營法”(征求意見稿)兩位領銜專家之一,國家發改委PPP專家暨專家委委員,財政部PPP專家,亞開行PPP專家,EU-Asia PPP Network中方代表等,二十多年來一直專注于PPP的教研與推廣,被譽為“中國PPP教父”。